徐州网警关于开展互联网网络应用备案、安全评估的工作提示
2024-03-25 来源:中国徐州网 编辑:杨磊
2024-03-25 中国徐州网
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以您本人为负责人进行登记的网站(个人或单位),未在公安机关备案,请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beian.mps.gov.cn)》,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站备案。同时,以您本人为负责人进行登记的APP、小程序(个人或单位),请登录《平台》,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评估。网站备案流程、APP及小程序安全评估方法,详见《操作指南》。
徐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