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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元的课时费 退费却按100元扣

2024-06-06  来源:都市晨报  编辑:张一一
2024-06-06  都市晨报

日前,市民王女士致电“急难愁盼 徐报帮办”热线68886888反映,在“点途教育”给孩子报名学英语,当时有优惠,6300元150节课,后来只上了13节课孩子就不愿意去了。向老师提出退费,对方要按照原价收费再退还剩下余额,王女士认为不合理。

市民:退费时扣100元

据王女士介绍,去年4月,她给孩子在“点途教育”报名学英语,原先是75节课(赠送75节)7500元,因是熟人介绍还有优惠,最后7500元只收了6300元,这样计算下来,6300元150节课,合成一节课42元。

“我通过微信支付的费用,后来孩子上了13节课就不愿意去了,孩子认为老师教的方式不适合他。”王女士说,她就向负责人张老师提出了退费,张老师同意了,但说如果退费赠送的课程就不能算了,要按照原价计算每节课程费用,再退还余额。

王女士说,当时对方称要等到今年再退,她就一直等着,“6月3日,我终于收到了张老师的退费,不过只给了500元,通过微信给的,而且还标注了尚欠4500元字样。我们只上了13节课,被扣了1300元,合成一节课100元,报名时一节课42元,为啥退费时要按照原价?我认为不合理。”王女士称,当初报名时没有合同,只有一张发票,报名时没有对退费进行说明或者约定。

机构:赠送的课程不能折成现金

6月4日下午,记者联系到“点途教育”负责人张老师,张老师表示,王女士报名的是75节课赠送了75节,原价7500元,优惠实收6300元。现在家长提出来退费,他们也同意了,不过退费赠送的课程就不能算了,只能按照75节课程来计算。

“我们愿意妥善解决此事,可以再做让步,就是以实收的价格来计算75节课每节课程的费用,扣去学生已经上的13节课,再将剩余的费用退还。”张老师说,因为有赠送,如果学生愿意的话,也可以继续来上完13节赠送的课程,但赠送的课程不能算在总课程中,不能折算成现金退费。

对剩余费用退还的具体时间,张老师表示不方便透露。

律师:应按原约定的优惠方案扣除已消费金额

就此事,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表示,首先,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经营者,应当如实告知消费者教育培训内容设置、师资状况、费用标准等情况。法律、行政法规对其有资质资格要求的,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资格。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提出退学要求的,经营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提出之日起5日内退还全部教育培训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以虚假的教育培训成果、就业保证等,诱导消费者;(二)安排不合格人员从事教育培训授课;(三)教育培训场所、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规定;(四)以不正当手段迫使消费者终止学业。

其次,经营者发行单用途预付卡(含其他预收款凭证)的,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其中,个体工商户需要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的,单张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预付卡不得设定有效期。

  “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未消费的,应当全额退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已经消费的,应当按照原约定的优惠方案扣除已经消费的金额,予以退款并承担退款部分的利息。”张律师称,本例中,培训机构收取消费者6300元,显然违反了上述限额规定。消费者已经消费,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原约定的优惠方案扣除已经消费的金额,予以退款并承担退款部分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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