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文明徐州人 让城市更美好
  当前位置:首页 > 徐州新闻 > 法律援助 > 正文

车位缩水难停车 合同能取消吗?

2024-08-19  来源: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编辑:杨庆宇
2024-08-19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案例 01

车位缩水难停车 合同能取消吗?

2020年11月,周先生与某房产公司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某房产公司将小区地下车库一车位的使用权以6.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他。合同签订后,周先生支付全款。2024年6月,陈先生发现车位尺寸“缩水”,倒车进入车位非常困难。该车位不能满足正常停车使用的需求,周先生能不要该车位吗?

以案说法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周先生与房产公司签订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周先生依约支付车位转让款后,房产公司应当提供能够正常使用的车位。因房产公司提供的车位不能满足正常使用需求,致使使用车位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周先生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房产公司应当将车位转让款全部退还。

案例 02

拖欠工资跑路被公诉 钱给后还会被判刑吗?

2021年5月至2023年12月,梁某以轻包工方式承包了某工程部分施工项目并雇佣吴先生等人进行施工。工程结束后,梁某拖欠工人工资共计257698元。经投诉,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梁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梁某未整改并逃匿。后检察机关以梁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现在案件已经到了法院。梁某积极筹备将拖欠的工资付清了,吴先生出具了谅解书,梁某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法院还会判处梁某刑罚吗?

以案说法

梁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拒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梁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解决拖欠工人工资问题并取得谅解,对其可从轻处罚。如果梁某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可以对其宣告缓刑。

案例 03

跟团游时受伤 旅行社需要担责吗?

黎某作为某旅行社户外探险合作领队,在该旅行社运营的公众号上发布了“定制小团,小众旅途,最美天坑”的旅行项目广告。陈先生夫妇报名参团,游玩过程中,陈先生下降至距坑底50余米时,因操作失误、下雨导致装备绳索打滑等原因突然坠落,全身多处骨折,住院19天,花费医疗费6万余元,被鉴定为九级伤残。黎某提交了某保险公司的保单,证明其为陈先生投保了意外保险。旅行社称,旅行社与黎某仅为临时性合作关系,黎某不受旅行社的管理和工作指派,黎某接受个人报名并收取费用并未向旅行社报备,旅行社均不知情。请问,旅行社要担责吗?

以案说法

某旅行社是该公众号的运营主体,结合陈先生提交的公众号报名过程公证书,可以认定旅行社与陈先生存在事实上的旅游服务合同关系。旅行社作为旅游经营者,应当对旅游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陈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身安全承担责任,应当预见户外探险活动的危险性,其在下坑过程中存在操作失误,因此对自身损害后果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律师观点 仅供参考 本报记者 孟丽整理


新闻爆料:0516-82345678  商务合作:0516-85792397 13775881757

版权声明: 徐州报业传媒集团旗下媒体徐州日报、彭城晚报、都市晨报、中国徐州网所发表之文章与图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未经书面许可不得转载。 部分网站的侵权行为,如擅自转载、更改消息来源以及抄袭等,徐州报业传媒集团及其旗下媒体已经委托有关部门收集相关证据。 本站部分资源来自网络,如有侵犯您的版权及其他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核实情况后进行相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