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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的笔记本是赃物 配电源时遇失主

2015-09-03  来源: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  编辑:
2015-09-03  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
  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新闻热线85608110消息( 记者 程颖)偷了电脑后当晚即转手卖给他人,由于没有充电器无法开机,收购者第二天配充电器时正巧来到失主店铺隔壁,笔记本电脑被失主认出。云龙公安分局彭城派出所民警巧妙布控,将窃贼抓获。昨日记者获悉,盗窃笔记本电脑的犯罪嫌疑人马某已被刑事拘留。
  带着电脑去买充电器时被失主发现
  8月26日下午1点多,马某在云龙电脑城顺手牵羊盗走一部价值2200元的华硕笔记本电脑。晚上,他来到朝阳附近打算将笔记本电脑出手,在一家手机收购店,他拿出笔记本电脑和店主谈价钱。
  笔记本是新机,没有电源无法开机,店主无法估价,于是给了马某100元定金,说好由店主去配充电器,等开机检查后再谈价格,并约好第二天下午两点让马某来店里拿钱。
  第二天上午,手机收购店老板带着这台笔记本电脑来到云龙电脑城配充电器。巧合的是,他进了电脑城就来到左边第一家店铺,由于店主当时忙着贴膜,让他稍微等一两分钟,而对面就是失主王先生的电脑专卖店。当时王先生和店员正忙着招呼顾客。这时,在店里玩耍的小侄女跑到对面玩,一眼发现那部桃红色的笔记本电脑,她跑回来告诉王先生说笔记本电脑回来了!
  王先生来到对面一看,笔记本电脑的颜色大小都和他店里丢的一模一样,又对了一下电脑的注册号和条形码,确认就是自己店里丢失的那部。他赶紧把手机收购店老板拽住,并打电话报了警。
  民警蹲守布控将窃贼抓获
  接到报警后,彭城派出所杨警官来到云龙电脑城,询问并回放26日监控录像拍摄的视频,证实去手机收购店卖电脑的年轻人和盗窃笔记本的嫌疑人马某是同一个人。民警得知手机收购店老板和盗窃嫌疑人马某约见的时间是当天下午两点,于是提前赶到朝阳市场附近,并在手机收购店周围布控蹲守,一直守到下午四点多,马某才露面。民警将马某当场抓获,并带马某来到云龙电脑城指认犯罪现场。
  两次因盗窃被判刑,刚释放3天又被抓
  昨天上午,彭城派出所办案民警杨警官介绍说,嫌疑人马某今年20岁,青海人,曾多次因盗窃被抓,是个惯犯。2014年8月29日被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2014年12月15日出狱。仅过了9天,12月24日又被泉山分局抓住了,2014年12月25被刑事拘留,2015年2月份被泉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在彭城监狱服刑。今年8月24日出狱,26日就又偷东西,8月2日又被逮住了。
  “上次出来9天,这次出来才2天,又重操旧业。”经审讯,马某对盗窃笔记本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马某已被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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