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同居女友转账50万元 分手后能要回吗?
案例01
给同居女友转账50万元 分手后能要回吗?
吴先生与小倩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其间,吴先生给小倩分3次大额转账共50万元用于购买钻戒,此外他经常给小倩其它小额转账,累计6万元。后双方分手,就恋爱期间转账是赠与还是彩礼协商未果。小倩称,两人相识时间不长,并未达到谈婚论嫁的程度,是吴先生为了向其示好主动购买钻戒而非其要求转账,此外双方同居时经济上互有往来,其收到的钱全部用于日常开销,相互转账行为应当视为赠与。吴先生问,还能要回这些钱吗?
以案说法
日常生活中恋人之间发生的大额转账或贵重礼物赠与行为,与普通合同关系上的赠与不同。大多数情况下,小额财物赠与、日常消费支出,应视为维系两人感情的必要支出,或为共同消费的无偿赠与。本例中,吴先生多次向小倩转账,其中有3笔大额转账共50万元,具有彩礼属性,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所附条件即为缔结婚姻,现因双方终止恋爱关系,有权解除赠与,可要求返还,其他转账行为应认定为示爱或无条件赠与,不需要返还。
案例02
装修中途能要求解除合同吗?
赵先生找到某木业公司打造全屋定制家具,约定购买套装成品木门及其他成品整木定制产品用于房屋工程装饰,合同总金额86万元。赵先生向木业公司转账50万元,木业公司开始进场装修,之后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赵先生要求解除合同,恢复原状。木业公司认为家具产品没有质量问题,因整体安装还没有交工,存在的瑕疵可以后期调整修复,公司要求赵先生继续履行合同,结清剩余货款36万元并支付违约金。请问赵先生能解除合同吗?
以案说法
赵先生和木业公司达成的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木业公司已经向赵先生提供了产品设计方案,双方依据设计方案形成了合同,并对价款进行初步核算。结合双方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赵先生同意由木业公司生产相关产品并已安装,木业公司不存在根本违约,合同目的可以实现,解除合同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继续履行。
案例03
雨中树倒压断电线杆砸伤人
马女士参加亲戚葬礼,送葬过程中因受暴风雨天气影响,山坡上一棵大树突然被连根拔起,倾倒压断一旁的电线杆,她被断裂的电线杆和倾倒的大树击中,医院诊断为开放性颅脑损伤、右侧额骨凹陷性粉碎性骨折等多处伤势,医疗费7万余元,后经鉴定为10级伤残。马女士认为引起事故的电线杆所有人和管理人即某电力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电力公司认为发生此事故系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不应承担责任。马女士应要求谁来赔偿?
以案说法
本例中,大树所处位置在斜坡,在其不断生长过程中已有危及电线杆的可能,电力公司未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未尽到对案涉电线、电线杆的保护、维护责任,具有一定过错。电线杆断裂的主要原因来自外力,树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树木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大树所有人未尽到对大树维护、巡查、保养、消除安全隐患的义务,应当对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律师观点 仅供参考 本报记者 孟丽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