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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买了未用 还要交管理费?

2024-07-03  来源:都市晨报  编辑:张一一
2024-07-03  都市晨报

 “我买的房子一直没有入住,车位也没有使用过,现在想卖房,物业要我交21个月的车位管理费,我感觉不合理。”近日,家住云龙区永泰盛世锦园的顿先生致电“急难愁盼 徐报帮办”热线68886888,反映自己对小区物业收取空置车位管理费不认可。

业主:从“用时再交费”变成“必须全额交”

 顿先生购买的房子于2021年9月30日上房,上房时购买了小区地库的一个车位,并交了一年的物业费与车位管理费,但因工作原因一直没有入住该小区,房屋与车位一直处于空置状态。

今年上半年,顿先生打算出售此房,在与买家谈妥后,他于6月16日来到物业结清水电费和物业费等。“我当时特地询问是否要交车位管理费,物业客服主管张经理说‘现在不用交,什么时候使用了什么时候再交’。”

6月25日,顿先生在与买家办理过户时,买家表示,顿先生尚有21个月的车位管理费没有交齐。顿先生表示很诧异,随即向物业方打电话进行确认。

“电话中,张经理一改之前的态度,先是否认了自己说过‘什么时候使用什么时候再交’的话,然后又让我拿出录音证据证明他说过,最后还让我全额交车位管理费。”顿先生表示,“我不是不愿意交,6月16日来的时候就是为了与物业结清所有费用,现在因为物业的出尔反尔,导致我在买家那里信誉受损,扣了我5000元的押金。”

“物业要求我补交从2022年9月至2024年6月共计21个月的车位管理费,每月40元,总计840元。我一次都没有用过车位,为什么要全额交费?”顿先生质疑。

物业:交流存在误会 全额收费合法合规

6月26日下午4时,记者来到永泰盛世锦园锦绣物业公司了解情况,客服主管张经理因为工作繁忙,无法接受采访。

记者随后致电物业项目部经理王女士,对方表示,“张经理身为客服主管,深知公司每一笔钱的收费规则,不会私下里免除业主的车位管理费,在与业主交流中确实存在误会,张经理的意思应该是‘什么时候使用了什么时候再交,但是要补齐之前所欠的车位管理费’。”

  “车位管理的范围是整个地下车库,即使业主没有使用车位,而车位所配套的保洁、照明、值守、巡逻等并没有因此而减少,所以只要购买了车位,业主即使没有使用也应交车位管理费。”王女士说。

记者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后了解到,车位管理费是物业服务企业针对停车服务的收费,其规范称呼是车位物业服务费、汽车停放服务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七)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服务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停车服务合同约定,向住宅小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停车场地、设施以及停车秩序管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对于空置的车位,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应的管理服务,那么业主就需要交车位管理费。这是因为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并不仅仅针对车位的使用,还包括车位的维护、保养、安全等方面。

因此,即使车位空置,业主也需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车位管理费。目前,徐州市针对空置车位是否可以折减费用尚无明确规定。

日前,顿先生与物业就车位管理费的问题已达成一致,顿先生同意补交之前所欠车位服务费,王女士也表示会加强客服培训管理,杜绝此类误会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