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闭幕 表决通过修订的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 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信长星主持并讲话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于5月29日下午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信长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的《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批准了常州等设区市报批的5件法规和法规性决定,通过了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决定,接受胡广杰、徐缨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程晓健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信长星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上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信长星在讲话中对抓好有关法规贯彻实施、经济监督事项跟踪问效、社会治理和民生保障监督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要以新修订《条例》实施为契机,高质量建设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要扎实做好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华侨投资环境优化、行政复议、未成年人矫治、失能照护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要落细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全力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信长星强调,努力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的重大使命。我们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厚植技术革命性突破的创新生态优势,增创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的基础优势,强化产业深度转型升级的先行优势,形成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优化组合跃升的体制机制优势。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科技创新资源布局优化、创新联合体建设,推动各类新型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更好助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要运用好“先立后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要方法论,积极推行“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引领和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鼓励设区市人大结合本地区产业科技创新发展方向,先行开展相关立法监督探索;针对不同地区在产业规划引导、创新要素保障、支持政策供给等方面问题,上下联动开展研究攻关,形成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合力。人大代表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参与者和实践者,各级人大要组织引导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优势,积极建言献策、攻坚克难,为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常委会会议期间,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张忠围绕“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专题讲座。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樊金龙、张爱军、魏国强、曲福田、张宝娟和秘书长陈建刚出席会议。常务副省长马欣、省检察院检察长石时态,省监委、省法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29日上午,受信长星委托,樊金龙主持召开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主任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各项议程审议情况的汇报,决定将有关法规草案、设区市报批法规、人事任免案等提请表决,原则同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建议议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