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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工地』推动基层党建走深走实

2024-05-10  来源: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编辑:杨庆宇
2024-05-10  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本报记者 尹亮

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红色工地”活动启动以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委工作部署,紧扣建筑产业链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党建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引领作用,着力把工地打造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展示党员形象的重要阵地,充分调动工地广大党员干部的劳动积极性和创新活力,奋力把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文明工地、生态工地、品质工地、安全工地、智慧工地建设的优势,打造徐州市建筑产业链党建品牌,推动基层党建走深走实。

围绕经济抓党建 抓好党建促发展

建设“红色工地”活动是市住建局继“红色物业”“红色公园”之后,构建住建领域“红色矩阵”的又一有力举措,通过“红色工地”建设,充分发挥工地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深化“党建+”工程,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工程建设。

市住建局要求我市各建筑工程项目牢固树立“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大力加强党的建设,以党建为统领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发展,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走深走实。我市各建筑工程项目努力构建“一项目一品牌、一支部一堡垒、一党员一面旗”党建工作格局,在“红色工地”建设中,扛起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头马担当”。

通过“红色工地”建设活动,我市各建筑工程项目要在打造“堡垒”上下功夫,努力把项目党支部建设成为党员干部和工人学习教育的“主阵地”、组织活动的“根据地”、能力提升的“加油站”;在活动开展上出新招,着力推动“党建活动项目化、党建项目品牌化”,形成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工地党建品牌;在推动工作上见成效,层层压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加强智慧工地和标准化工地建设,推进安全教育全覆盖、安全措施零疏漏、安全监管全过程,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

市住建局局长谢进才表示,建设“红色工地”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务实举措。“红色工地”建设的目标本质是更好地建设“好房子、好小区、好城区”,归根结底是为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坚持党建引领,广泛发动各方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断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打造“红色工地” 推动“五个工地”

“红色工地”活动开展以来,市住建局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坚持各方参与、坚持示范带动、坚持创新赋能,通过打造“红色工地”,有力推动文明工地、生态工地、品质工地、安全工地、智慧工地建设。

“红色工地”活动中,市住建局要求各建筑工程项目切实发挥“红色工地”品牌效应,谨防“走过场”和形式主义。各项目既要紧紧抓住工程项目建设重点,有力推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生态施工、智慧施工,确保工程进度;也要深化项目党组织的服务功能,深入开展惠及项目农民工的各类为民便民服务活动,有力保障建筑领域农民工劳动权益,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红色工地”项目党支部成立要坚持“建设或施工单位牵头,住建部门把关,设计、监理和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单位广泛参与”的原则,党支部书记由牵头单位选派,其他委员由其他单位推荐,经住建部门把关后成立。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向项目党支部选派党建指导员,指导项目党支部抓好日常管理、组织协调、活动开展等工作。

“红色工地”活动不搞“大水漫灌”,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模式,严格把控工作节奏,采取先进带后进的方式,充分发挥示范项目带头作用,树立“红色工地”标杆,强化项目间交流学习,构建“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的工作格局。

各项目党支部在开展“红色工地”活动过程中,既要完成组织机构健全、学习教育规范、活动成效显著、党建阵地完善等 “规定动作”;又要因地制宜,结合项目特色、企业特色突出做好“自选动作”,探索开展各类党建活动,不断以丰富充实“党建+项目”管理模式推动“五个工地”建设取得实效。

营造浓厚氛围 形成“红色”品牌

“红色工地”活动中,市住建局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行业协会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营造浓厚氛围,形成“红色”品牌。

全市住建行业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项目党建工作指导,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活动方案,将“红色工地”建设活动纳入单位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创先争优紧密联合,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同步筹划、同步落实、同步评价;各县(市、区)住建局要结合实际发挥党建和业务的双重优势,加强对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促进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主城区“红色工地”活动采取“市住建部门总体抓、行业协会具体抓、新闻媒体协助抓、各区住建部门跟进抓”方式进行。其他县(市、区)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活动计划或方案,抓好本地“红色工地”活动开展和表彰,并择优向市住建部门推荐,及时摸清底数、精心拟定计划、积极开展活动、建立长效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红色”品牌。

各项目要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展示牌、新闻报道等传播载体,多形式、多层次宣传项目“红色工地”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通过项目建设推进会、观摩会、创先评优等活动,加强交流学习,及时总结提炼“红色工地”建设亮点,树立示范典型,发挥先锋带动效应。项目党组织要及时汇总阶段性“红色工地”工作进展、结对联建情况、优秀党组织、党员先进事迹、创新举措及典型经验,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氛围。有条件的企业可在自建的行业或企业网站开设相应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