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个结合” 落实党纪学习教育 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党开展集中性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四个结合”,深入落实党纪学习教育,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要坚持学习和领悟相结合。各级党组织要带动广大党员,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聚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结合案例学、联系实际学,切实掌握《条例》内涵,把握修订内容,做到知边界、明底线。要配套学习党章、中央八项规定等党内法规,主动熟悉党纪涉及的领域和规定,努力将党纪“千条线”与处分“几根针”联系起来、对应起来。要深入领悟党章党规党纪的溯源、背景和意义,深刻领悟蕴含其中的思想、逻辑和要求,突出领悟《条例》修订的必要性、可行性,进一步明晰为什么、是什么、干什么等问题,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印入脑内、刻在心中,持续增强思想认同、价值认同,在坚定信仰中放大守纪的内在驱动力。
要坚持党纪和业务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直接关系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前途命运、最终成败。党的领导是中国式现代化最鲜明的特征和最突出的优势,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的首要原则。坚持党的领导,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严守党纪,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形成一块团结统一、坚不可摧的“钢铁”。要将党纪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党纪在业务工作中的表现,以及业务工作对严守党纪的要求,突出把握干部人事、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特点,推动党纪融入业务工作和党员生活,有效促进建功立业、争先进位,汇聚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
要坚持守纪和执纪相结合。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将权力和责任统一起来,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守党章党规党纪尤其是政治纪律,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坚定立场,在日常工作和小事小节之中拒绝诱惑,保持令行禁止的本色、言行有度的自律,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切实把党纪学习领悟转化为现实自觉行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务干部要贯彻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的原则,把监督执纪问责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握紧党纪戒尺,用好“四种形态”,做到全面监督、从严约束,筑牢风险“防火墙”、违纪“防控网”,确保党纪始终“长牙”“带电”,常态长效发挥刚性作用。
要坚持纪律和规矩相结合。党纪是党规范、约束党组织和党员的内部规矩。党组织作为领导组织、党员作为先锋模范,严守党纪非常必要,但是不够充分,还必须严守在党的领导下形成、制定的其他各类规矩。这些规矩主要包括道德、规章制度、行政纪律、法律法规等,其中道德标准相对严于党纪标准,法律法规标准相对宽于党纪标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通过参加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政治定力,常怀敬畏之心、律己之心,自觉将纪律和规矩结合起来,将守纪和守德、守规、守法统筹起来,以身作则、示范带头,担当作为、开拓创新,引领广大群众规范言行、振奋精神,在新征程上合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实践。(姜秀娟 邵高泽 王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