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振消费促发展 每天都是“3·15”
我国是人口大国,拥有“巨国经济”的庞大消费市场,消费“旺”经济才能“活”,保护消费者权益既是保民生,也是保发展。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开展“消费促进年”活动,实施“放心消费行动”正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
不可否认的是,一些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消费者的“上帝”地位并未得到充分尊重。从早些年的“毒奶粉”、“土坑酸菜”,到近年来的泰国“香”米、水军刷单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仍不断上演。这时刻提醒我们,提振消费促发展,必须把营造清朗舒畅消费环境作为重中之重。
营造清朗舒畅消费环境,必须坚决依法惩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种行为。近年来,我国相继修改完善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我们要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具体事件入手,由表及里、猛药去疴。特别是加强前置监管的力度,对产品质量和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长剑高悬”、重拳整治,全面压缩侵害消费者权益各种行径的的操作空间。针对新场景、新模式、新问题新痛点,特别是针对欺诈侵权的新花样,深入分析表象背后的根源,进一步推动科学施策、标本兼治。
营造清朗舒畅消费环境,还必须发挥好舆论的监督和引导作用,持续强化诚信精神。随着社会大众的权益觉醒,媒体监督越来越成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阵地。发挥好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十分重要,必须坚持事后曝光与事前监督相结合,推动各类商家端正态度,真正把诚信经营作为商业成功的长久之计。同时,还应当常态化开展好媒体监督行动,既努力调动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强烈意识,也努力促成供需两端协同维护良好消费环境的共识,努力凝聚落实“放心消费行动”的强大合力。
每年一度的315又将到来,关注消费者权益又将掀起一轮热潮。真正做好这项工作不能没有热潮,但也不能全靠热潮,要坚持久久为功,不能搞“一阵风”,“一哄而上”然后“一哄而散”,真正形成消费者不麻木、监管者不停步、社会各界持续关注的好局面。让我们携起手来,让“一年‘365’天天都是‘315’”尽快成为现实。(刘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