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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起来,共撑野生动植物“保护伞”

2024-03-03  来源: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编辑:燕原斌
2024-03-03  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本报记者 吴云

“你知道售卖野生兰花是违法犯罪行为吗?”

“保护野生动植物就是保护大自然,也是保护我们自己。”

3月1日上午,值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即将到来之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徐州植物园组织开展第十一届“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暨“检察开放日”活动,与市民、植物园花卉市场业主面对面交流,倡导公众积极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共同撑起野生动植物“保护伞”,守护地球生命多样性。

以案释法,野生春兰的警示

活动中,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诉讼监督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叶林秀用生动的讲述“以案释法”,提升大家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认识。

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新沂男子王某为牟取利益,以每株0.25元的价格,通过邮寄方式,从湖北非法收购野生春兰221000株,栽种在自家的大棚内。由于王某没有养兰花的技术,加上兰花从外省大山移种到新沂后水土不服,这些野生春兰大部分枯死。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所购野生春兰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2021年)中的二级保护植物。

2022年9月8日,王某被公安机关刑事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2023年4月3日,王某自愿缴纳了人民币70000元生态环境修复费用,8月,王某因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我去过湖北恩施野生春兰原产地调查,那座深山上的野生春兰已经遭到严重破坏。有村民说,原先山上一天能挖到大约1000株兰花,现在只能挖到100株。”叶林秀痛心地表示,人们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必然会遭受大自然的反噬。作为商户,要依法经营,共同抵制滥采滥挖、非法买卖野生植物的行为;作为群众,要培养正确的兴趣爱好,不图利不猎奇,让野生动植物在山野间自由生长。

智慧保护,大别山冬青的告白

植物园观赏温室南侧和东南角绿地上,生长着30多棵大别山冬青。春季来临,园林工作人员正在修剪枯叶,让它们更好地抽枝吐绿。

“大别山冬青是1987年南京中山植物园老一辈科研工作者在大别山地区第一次发现并定名的品种,2004年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南京中山植物园对大别山冬青的后代选育出来6个不同株形、叶形的新品种。2023年上半年赠送我们两棵,2023年年底我们打造了大别山冬青园,这些冬青已经适应了徐州的生长环境,这也是对野生植物保护的有效举措和有力践行。”徐州市公园管理服务中心植物园管理科科长王元勋介绍。

今年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我国的活动主题为“构建野生动植物智慧保护体系”。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徐州植物园将打造成为苏北地区集植物研究、生态系统保护和景观营造示范基地,时刻关注数字科技在植物保护中的应用创新。

“近年来,我们逐步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徐州野鸟会今年年初汇编了《徐州市鸟类名录1.0版》,统计到2023年底,我市已知分布鸟类326种,其中一级保护鸟类有中华秋沙鸭等12种;三级稀有物种青檀的野生集中分布区——泉山自然保护区建立了‘青檀种质资源保护小区’,安排专人进行监测,及时掌握植物种群动态变化。”市林业资源管理技术中心副主任高照柱认为,保护野生动植物是关系到国家民族和子孙后代的大事,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丰富人民生活等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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