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法治基础 奏响法治建设“最强音”
9月6日,赵乐际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高质量完成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任务,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夯实法治基础。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思维是新时期最符合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思维之一,法治思维的培育对于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意义。党员干部应筑牢政治忠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深悟透“十一个坚持”的内在逻辑和丰富内涵,牢固树立基本的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意识,形成法治素养,践行法治信仰,做到尊重法治、认知法治、追求法治。应加强对法治的归属感,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抵得住诱惑、抗得住干扰,真正把法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引领者、践行者和捍卫者。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只有有效贯彻法律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树立担当模范,锻造知行合一的法治能力。要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做好立法工作,坚持依宪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系统观念,坚持胸怀天下,坚持稳中求进,把握客观规律,不断提升立法质量。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新时代坚持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和进一步提升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能力和水平的新要求。党员干部应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守法用法,提升法治情怀和法治担当,筑牢权力“笼子”,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应加强法治宣传,讲好法治故事,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践行“枫桥经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努力营造守法律、讲规矩的氛围。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完善监督制度,提供坚不可摧的法治保障。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执法者的法治素养参差不齐,若不对公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容易滋生腐败,出现权力寻租和“托关系”“走后门”等现象,需要通过制度来约束规范使用权力,确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应健全完善法治监督机制,严格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确保法律监督、社会监督等全方位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运用法治方式推动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每一部法律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把“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统一”贯穿于依法行政的全过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仇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