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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节全加班最少能拿1011.5元加班费

2012-09-19  来源: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  编辑:
2012-09-19  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
  ■国庆、中秋假期加班工资发放规定出台,前4天3倍支付,后4天2倍支付
  ■1011.5元只是个理论数字,因为《劳动法》规定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讯 (记者 张传宝 通讯员 蒋润滋) 记者昨日从市劳动监察支队获悉,我市国庆、中秋放假期间加班工资发放规定出台。按照规定,市区劳动者如果8天假期全部加班,理论上至少能拿1011.5元加班工资。
  根据规定,法定节假日期间(9月30日、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期间(10月4日至10月7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半年内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半年内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今年长假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分别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计算加班工资基数一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二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三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市人保部门强调,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
  ■链接
  市区最低工资调至1100元/月
  从6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徐州市区执行二类地区标准,五县(市)及铜山区执行三类地区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二类地区1100元;三类地区95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二类地区9.6元;三类地区8.3元。
  ■算账
  8天全加班最低能赚1011.5元
  按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计算,“双节”8天如果全加班,那么,在8天里的加班工资为:前4天法定假日的加班工资为 1100÷21.75×300%×4=606.9元;后4天的加班工资为1100÷21.75×200%×4=404.6元。就是说,如果双节8天假期全部加班,在徐州市内最低可拿到606.9元+404.6=1011.5元。
  然而,这个数字只是理论上的。根据《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有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单月加班时间超过36小时的话,就涉嫌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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